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 11:11  点击:[]

 

近年来,校园内电动车数量急剧增加,电动车引发的消防、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预防和减少消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发布《山东工商学院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各二级单位、院部要积极行动,做好规定的宣传工作和违规师生员工的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知悉并遵守规定。

三、学生禁止购置电动车,学生已购置的电动车的不予登记发牌。通知学生于202131日寒假结束前自行处理已有车辆。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人员)、校内从业人员的电动车按规定登记发牌。

四、教职员工(含学校聘用人员)、校内商户及从业人员的电动车、共享电动车按规定填表申请,审核合格后备案发放校内通行牌照。需要申请校内通行牌照的车主于1231日前进行申领。

五、即日起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将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定期通报违规人员。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20201218

 

上一条:关于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核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的通告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工商学院安全管理处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联系电话:0535-6903630
山商安全管理处
山东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