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为确保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效果,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促进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对各责任单位实行督导核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二、督导核查方法
查阅资料、调研走访、实地检查等。
三、督导核查内容
1、上级和学校文件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对排查整改工作的部署情况。
2、本单位安全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责任分解情况。
3、本单位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
4、对重点部位进行现场抽查抽检。
四、督导核查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核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2、各督导核查小组每周开展工作,对照《督导核查工作清单》(附件1)进行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各单位(部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意见,填写《督导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4、《督导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每周四下午5:00报送保卫处。
5、保卫处根据每周汇总情况,对相关单位下发《督导核查整改通知单》(附件3),并进行情况通报。
6、督导核查人员定期召开碰头会,梳理研究督导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苗头性、普遍性问题,要及时整理并向保卫处反馈,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联系人:孟兆臣,地点:东大门保卫处106,电话:6708662,邮件请发孟兆臣内部邮箱。
附件:
1.督导核查工作清单
2.督导核查情况汇总表
3.督导核查整改通知单
4.督导核查小组分工
保卫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