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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2023年03月25日 08:55  点击:[]

 

(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及现行政策规定)

申请事项

所需材料

农村地区分()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离婚)证件或其他法律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等不动产权证,或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分家析产书面协议等能够证实独立居住的材料。

所内移居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 (限投靠亲属);

3.个人有关情况说明 (限迁至社区集体户。

夫妻投靠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

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 (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

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3.离婚证或协议书、判决书(限离婚投靠);

4.一方属现役军人 (出国境定居或死亡、失踪)证明(限另一方投靠共同居住生活的公婆、岳父母)

投靠其他近亲属(限投靠城镇地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材料;

3.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迁移说明 (限未成年人投靠其他近亲属)

投靠其他监护人(限因父母死亡投靠其他监护人)

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3.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

双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

2.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合法稳定住所迁入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等;

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租房迁入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限落户租赁房屋);

4.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经商(招工)迁入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人才落户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人才落户条件的相关证件;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佛教、道教人员迁入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调动和录用迁入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调动函或录用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军官(士官)家属随军

军官证或士官证、居民身份证;

2.()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文书和审批表;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城镇居民回迁农村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件、派出所实际居住调查材料(限原城镇居民回原籍);

3.符合落户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入乡返乡就业创业人员相关材料(限因就业创业回农村)

大中专学校招生

学校情况说明;

2.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

3.录取通知书;

4.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

学校批准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文件;

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大中专学生毕业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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