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迁户口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如房产证所有者为本人需: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书面申请
5、单位开具证明
如房产证为夫妻共有需: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书面申请
6、单位开具证明
购房迁户口含夫妻及子女需: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6年之后出生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96年之前出生需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和子女证明,如若子女够法定结婚年龄且未婚需本人到所签未婚声明)
6、个人书面申请
7、单位开具证明
二、父母投靠子女迁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6、个人书面申请
7、单位开具证明
(注父母投靠子女需满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父母一方满足年龄条件即可)
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满十六周岁可不提供)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6年之后出生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96 年之前出生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如若子女够法定结婚年龄且未婚需本人到所签未婚声明)
6、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7、个人书面申请
8、单位开具证明
四、夫妻投靠迁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迁移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书面申请
6、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7、单位开具证明
五、工作调动迁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调令复印件
3、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调动家属随迁(含子女)迁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上要注明随迁人员信息)
2、调令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工(特招)迁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连续签订满两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含首次签订合同及《招用职工登记表》)
2、缴纳养老保险需满一年及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区内的由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大学生毕业回原籍需准备材料如下: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拟落户地人社局印章,如系往年毕业生需到莱山分局综合警务大厅盖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我辖区户口本原件
5、单位开具证明
九、大学生毕业迁往就业单位需准备材料如下: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拟落户地人社局印意,如系往年毕业生还需到莱山分局综合警务大厅盖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十、军人入伍注销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具证明
十一、退伍转业军人办理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军官证或士兵正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
3、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十二、退伍转业军人办理户口 (家庭)需准备材料如下:
1、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配偶户口已经在此家庭户内)
十三、新生儿申报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父母双方户口均为家庭或均为集体户实行随父随母自愿政策)
1、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胎或一二胎)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单位同意落户证明(若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
(注: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内,需父母双方均到场)
十四、死亡注销户口需准备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推断书
2、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3.单位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