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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未悬挂
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
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去年12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坚持免费办原则
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挂牌,号牌制作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不收取群众任何费用。
我们将在所有登记挂牌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免费挂牌政策和禁止性规定,严禁借机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群众可以通过6297611举报投诉。
现场、网办随心选
现场办理: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线上网办:通过“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底部“民意中心”—【电动二轮】,根据页面提示自助办理,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如需邮寄费用由所有人支付。
为方便群众登记挂牌,全市累计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网点187处,具体点位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 芝罘区● 莱山区
来源: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