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鲁教安字〔2025〕1号)要求,在全校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地毯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预防和杜绝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排查阶段:6月5日-6月30日;
整治阶段:7月1日-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专题会议、安全教育课、观看事故警示片等途径,重点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食品、逃生自救知识以及防溺水、防电信诈骗等基本常识教育。(责任单位:各单位;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处)
(二)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学生宿舍用电、各类出租网点场所用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单位;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三)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和膳食委员会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是否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大宗食材采购;是否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承包经营行为管理;是否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四)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 号)政策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加大对实验实训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内饮食、留宿。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细化操作规程和防盗、防火、防事故等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牵头单位:教务处)
(五)心理健康安全工作。特殊学生群体建档立卡情况,心理健康普测筛查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发生的欺凌苗头迹象、矛盾纠纷,落实化解、稳控措施。(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六)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重点路段安装交通警示标牌和减速标志,严禁无牌无证、大功率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加强校内机动车、电动车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牵头单位:安全管理处)
(七)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配备情况,校园周边重点人、重点物品管控情况,涉恐涉暴线索、情报信息收集情况,重点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处;牵头单位:安全管理处。)
(八)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要高度警觉对学生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单位;牵头单位:团委、安全管理处)
(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十)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 421 号)、《<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鲁政办发〔2022〕16 号)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情况,重点是制度建设、“三防”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处;牵头单位:安全管理处)
三、责任分工
(一)校领导对所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二)责任单位需依据整治内容的具体要求,全面完成自身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各方资源,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辖范围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把隐患找准找全,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全面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独立整改的,及时报告牵头单位协调解决。
(三)及时报告。请各单位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报安全管理处103室,联系人:俞宁(6903630)。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2.山东工商学院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安全管理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