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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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3日 11:21  点击:[]

为切实加强2017年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属人员要着力加强交通、消防、食品等安全教育,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一)各单位要在寒假放假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抢劫、防诈骗(含网络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网络谣言、防暴恐和反邪教、反传销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能力。

(二)要教育师生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严禁酒后或疲劳驾车。提醒教职工外出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三)要针对学生利用假期打工、求职和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重点强化对学生的防诈骗教育,教育学生要通过正规渠道,注意甄别各类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四)要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爱护环境,提倡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如有燃放,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构成火灾隐患和意外伤害。

三、开展隐患排查,积极落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责任人,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查出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检查的重点是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

(二)要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经常对用电线路进行清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负荷过高、线头裸露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杜绝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人员离开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要明确每一个关键部位的具体责任人,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检查的情况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有管控措施,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山东工商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加强巡视并做好记录。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903510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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