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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9日 08:10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省、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着力整顿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决定开展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233月(必要时延长至本学期末)。

二、组织安排

1、各单位自查整改。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疫情防控、实验室、水电暖气等重点环节,把隐患找准找全,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

2、归口部门调度督促。各归口负责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范围对各基层单位的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安排部署相关领域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跟踪管理。

3、学校督导检查。学校督导组从归口负责部门抽调人员,必要时聘请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每周至少一次随机进行实地检查,督查各单位的自查情况,重点关注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督导组、保卫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并实时通报。

4、校内工作情况通报。学校工作专班根据每周汇总分析工作情况和学校督导检查情况,对各单位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校内通报,对工作敷衍、执行不力的进行批评,对工作认真细致的和典型做法进行表扬。通报每周在学校办公系统发布。

5、省、市督导核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公安、消防、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高校安全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师生全面无死角地开展排查整治,做到点上突出、面上覆盖。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36日前,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填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36日下班前报保卫处,保卫处进行汇总后,报学校工作专班,专班进行分类,通报各归口负责部门,由各归口负责部门进行跟踪管理。

2、严格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工作专班,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时间表。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归口负责部门和学校工作专班。

3、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周报制度,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将自查问题和整改问题汇总,填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1),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人:俞宁。联系电话:6903630,15866378910

附件: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2.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

 

学校安全工作专班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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