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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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2021年11月13日 08:4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对进出校园人员管控,学校在东西校区三个大门的人行出入口加装了人脸门禁系统,该系统支持人脸识别和身份证识别。目前该系统已经安装完毕,即将启用,现需要开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员范围

1、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全体注册学生。

2、教职工家属(仅限本人配偶、常住的父母、子女及已婚配偶等直系亲属,个人雇佣的保姆需要特殊标注)。

3、编外人员及校内从业人员。

二、人脸信息采集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脸信息采集、照片采集采取个人自愿原则。

三、信息采集方式

1、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在校园内网WIFI状态下,通过本人企业微信-工作台-实用应用—人员信息采集,自行采集信息。离退休教职工不能自行完成的,由亲属、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完成。新增教职工,安装企业微信后,自行采集。具体操作步骤参照附件1

2、学生(含研究生),在校园内网WIFI状态下,通过本人企业微信-工作台-实用应用—人员信息采集,自行采集信息。为防止系统拥堵,学生分批采集,一年级1113-15日,二年级1116-18日,三年级1119-21日,四年级1122-24日。具体操作步骤参照附件2

3、教职工和学生之外的其他在校人员,各单位分类采集所有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照片,汇总的到特定格式的excel表中,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章,提交给保卫处审核,进行统一导入。信息采集要求参照附件3

①各单位管理的编外工作人员,所属单位汇总报送。(附表1

教职工家属,由教职工所在单位汇总报送。(附表2

租房户,必须报备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方可采集信息,由教职工所在单位汇总报送。(附表2

物业公司在校从业人员,由公司汇总报送。(附表3

协作单位常驻人员,管理单位汇总报送。(附表3

餐厅、商户等从业人员,由相应管理单位汇总报送。(附表3

由各单位汇总的各类人员信息,电子版(附表和照片)发送保卫处韩复礼内部邮箱,纸质版(附表)经单位负责人签章后,送东大门103室韩复礼,电话6903630

四、时间要求

所有信息采集上报工作须在20211125日前完成。超过采集时限又无特殊说明的人员,视为放弃人脸信息采集。

目前系统开始试运行,正式启用时间另行通知。系统正式启用后,完成人脸、照片采集上传的人员,可通过人脸识别快速通行;拒绝人脸、照片采集的人员,每次进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系统进行人、证比对后方可通行,如果个人需要,可随时通过上述采集方式进行人脸、照片采集;未按时上报信息的人员(教职工和学生之外),按照访客对待,需要经过预约、登记等手续后方可通行。

 

 

保卫处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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