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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28日 14:33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庆节从 10 1 7日放假7天。节假日期间, 各单位要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为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岗位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假期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强化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确保单位和个人自身安全。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严格学生假期外出纪律,严格执行履行外出请假、销假手续,准确掌握学生出行信息,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动态。

三、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

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把本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或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部位列为检查、防范的重点。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财务室、仓库、机房、资料档案室、锅炉房、配电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值班工作,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保卫处“校园3510报警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6903510。值班电话:6903831(南门)、6903867(东门)、6917001(西校区值班)。

                       

                                    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6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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